一、
加盟方必须以专卖店或专柜的形式销售本
品牌(SANDWORM)商品;
二、 加盟方一次性交付:加盟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要求上货20000元;合同期满后,加盟方无违约,加盟保证金无息退还;
三、 加盟方在加盟范围内销售我方提供的SANDWORM
童装,不可批发或供货给加盟范围以外的商户,不可私自将该区域加盟权转让他人,加盟方SANDWORM 专柜(店)不得销售本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或伪造SANDWORM牌生产的产品,以上情况如有发生,我方将立即停止供货,收回该地区加盟权,扣除全部保证 金,并保留商标侵权起诉的权力;
四、 为完善SANDWORM品牌统一整体形象,我方依据加盟方提供的平面图向加盟方提供统一设计的形象组装柜及道具;
五、 我方负责店面布置,货品摆放,搭配的指导,加盟方应积极配合,力求达到卖场效果;
六、 合同期限为一年。 本合同签订后,自交纳保证金开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