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评估项
1、申请人是否具备良好的个人诚信资本和经营守信素质。
2、申请人是否具备有进口
服装品牌的经营经验及理念。
3、申请人是否具备良好的事业责任心与对服装品牌的热忱。
二:技术评估项
1、申请人所拥有备选店面及商场柜台是否符合品牌经营要求。
2、申请人是否认同并接受公司各项
加盟政策和条款和品牌经营培训。
3、申请人是否愿意配合且有能力执行公司统一品牌运作及管理方案。
4、店铺面积:专卖店不得小于80平米,专柜面积不得小于50平米。
5、店铺与商场位置需为各地之良好具有指标性商场并符合品牌之定位。
6、所有店铺选择必须经品牌市场部书面确认及实地考察后方可执行。
7、装修:我司按统一形象实施装修,费用由客户负责。